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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按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今起全面禁售。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
本次全面实施的“新国标”聚焦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新标准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同时,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减小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防范非法改装方面,新标准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此外,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

为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要,新标准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例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等。(曾震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