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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TMT】
为推进政务数据
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
提升政府数字化
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建设数字政府
6月3日,国务院公布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共8章44条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政务数据
实行统一目录管理
明确政务数据目录编制
发布以及动态更新等要求
确定政务数据共享属性的分类
禁止擅自增设条件阻碍
影响政务数据共享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
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审核流程
缩短审核和提供共享
政务数据的时间
《条例》要求
已建设的政务数据平台
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原则上不新建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
应当通过全国一体化
政务大数据体系
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
强调需求部门在使用
依法共享政务数据
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政务数据校核纠错规则
提供纠错渠道
同时,对共享政务数据的
使用场景、使用过程
应用成效、存储情况
销毁情况等进行记录
有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参考:中国政府网、新华社
制作:赵鹏超、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