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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强国·百人谈】
观点摘要:
■深度合成技术滋生的网络诈骗等引发广泛担忧
■全球各国对深度合成技术的治理需求呈现高度共识
■治理问题的探索为推动技术向善发展提供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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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滋生深度合成技术的音视频深度伪造,不断冲击现有伦理规范与法律框架。面对这一趋势,建立安全可控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机制,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吴沈括接受光明网采访时指出,世界各国对于深度合成技术的治理需求呈现高度共识。
吴沈括介绍,2019年6月,美国众议院提出《深度伪造问责法案》,明确规定深度合成视频的制作者,必须添加不可消除的数字水印及文本说明以标识篡改属性,违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在地方立法层面,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专门法案,重点规制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侵害公众人物肖像权的行为。
此外,新加坡也颁布了《防止网络虚假信息与操纵法案》,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履行配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法律义务,有效遏制虚假信息传播。
“世界各国对此有很多共性选择。这些给我们带来很多有益启示。”吴沈括强调,无论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界定,还是对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合法性边界明确,都对我国构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拍摄:王恺 陈疆伟 制作:曾震宇 策划:李政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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