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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至今,“双11”已经走过了16个年头,从单一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发展成为全网、全行业乃至全球性的购物狂欢。从当初的狂热升温到如今的平静理性,“双11”见证了我国线上消费贡献的日益增大,也记录了电商平台的持续规范发展,记录了我国零售产业从产品走向品牌的跨域。
“双11”带动电商成长蜕变
回望过去16年的“双11”,这场由头部电商平台引领的购物狂欢节,不仅加速了电商产业的升级发展,迅速壮大了电商市场规模,培养了用户的消费习惯,也完成了电商市场从野蛮竞争到规范发展的蜕变。
近年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不断凸显。2023年全国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4.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其中,以线上消费为代表的新型消费保持了蓬勃增长态势,更是成为“主引擎”中的“新引擎”。有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20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0.8%上升到24.9%。特别是在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增速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4.8个百分点,线上消费已成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提振消费的有效手段。
在市场规模壮大的同时,电商产业也实现了升级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催生新的消费场景,直播带货、即时配送等消费新模式不断涌现,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新模式新技术落地应用,不断优化消费者数字消费的体验。截至2023年12月,电子商务行业整体从业人员已超7000万人,网络带货主播、流量运营师等与电商相关的新职业也应运而生,电商从带货到带岗,再到带产业,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显现。农村电商更是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
在电商平台抢占市场的大潮下,“双11”也自然成为厮杀最激烈的战场,随之而来的是屏蔽外链、电商平台二选一、商家短信轰炸等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出现,预售价高于直接消费、活动前暗暗涨价、直播带货套路多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而随着监管部门对电商平台的反复规范治理、约谈罚款,恶性竞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电商平台也从最初的野蛮竞争走向了规范竞合的道路。
一年一度的“双11”不仅激发了人们线上消费的热情,更是加速了人们线上消费习惯的养成。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当前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超过9亿人,我国数字消费主力军“90后”“00后”的网络购物使用率分别达到95.1%、88.5%;60岁及以上银发网民网络购物使用率为69.8%;农村网民线上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网络购物比例达到76.7%。
“双11”点亮电商发展新空间
如今的“双11”,少了些非理性的购物狂欢,更多的是理性消费和升级消费;少了些商家之间火药味十足的互撕,更多的是平台间的合作共赢。电商平台更是开拓了一系列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让“双11”成为提升品牌价值、释放消费潜能、提升消费结构、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的重要节点。
从竞争到竞合,2024年的“双11”也被称作“拆墙”后的“双11”。9月27日,淘宝宣布支持微信支付,随后,京东物流全面接入淘宝、天猫;微信视频号信息流可挂载淘宝广告链接……电商平台纷纷拆掉之前屏蔽外链的“高墙”,实现互联互通后,商家也把竞争方向从卷价格转向质量、服务等更多维度的比拼上。实际上,随着移动互联网流量红利的消逝,电商平台也意识到,价格战带来的损伤远大于收益,竞合更加有利于电商平台挖掘存量红利,合作才是电商未来发展的新方向。而QuestMobile发布的报告也佐证了这一趋势,接入微信支付后,淘宝月活跃用户量在9月单月新增1867万,总月活规模创9.44亿新高。
新技术带来新的购物体验。人工智能正在深刻改变消费者的购物方式和商家的运营模式,电商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个性化推荐、上线智能客服以及实时动态定价,如淘宝上线了“生意管家”,为商家提供素材生成、数据服务、经营代理等AI工具;京东推出了AI客服系统,可以24小时在线,随时处理消费者的订单查询、退换货请求。数字技术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新的购物体验,也为电商平台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
从产品到品牌,“双11”推动了品牌打造和消费升级。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品牌选择在电商平台上作新品发售,今年“双11”期间,天猫推出“超级新品”计划,有超过3500万款新品在天猫首发。从过去没有品牌的产品粗放式销售,到如今打造品牌的精准化营销,“双11”见证着我国电商平台不断优化、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的蜕变。尤其是近年来,我们看到许多国货品牌借助电商平台火爆,许多小品牌借助电商不断扩大影响力,电商为商家品牌的建立和消费结构的优化提供了平台。
“双11”不仅仅是一场线上消费的盛宴,更是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它推动变革、引领创新。展望未来,它必将持续为消费升级注入新活力,为消费空间的拓展增添新动能。(文章作者:本报记者 苏德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