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法治网事】
近年来,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直播带货给越来越多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的购物选择。“双十一”将至,在电商平台直播促销活动火热的背后,事关消费者权益的直播乱象问题不容忽视。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接受光明网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平台和内容生产者都应该严格遵守规定,积极履行自身责任,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朱巍介绍,以近年来受到投诉较多的直播带货为例,其问题主要包括欺诈打赏、“货不对板”、信息透明度不规范等。对于消费者而言,整个直播电商的过程就是通过屏幕所看到的部分,但不知道商家口中的销量是真是假。“在直播带货方面,目前各大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仍十分有限、亟需加强。”
随着科技的不断突破和人工智能的加速演进,AI数字人以及AI合成音视频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直播营销赛道,也引发了部分争议。对此,朱巍认为,使用AI合成或编辑的内容被允许的前提有两个:一是不能侵害他人权利,即使是在网络世界里,每个人的人格权和著作权也应受到保障;二是经过AI合成编辑的内容要明确告知用户,如未告知用户,则应该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中,平台对AI合成或编辑的内容在视频下方标注‘作品疑似AI合成’,就是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朱巍说。
整治直播乱象,需要监管持续加码,需要平台强化责任,更需要网民切身参与。“当前,产业生态不断进步,法律相继出台,平台治理也要‘水涨船高’。”朱巍提到,未来网络法治和技术的发展,正在从“技术到法治”转变为“法治到技术”,技术要跟得上法律规范,携手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监制:张宁 策划:廖慧 统筹:李政葳 撰文:孔繁鑫 拍摄:曾震宇 赵鹏超 制作:刘昊 赵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