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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以来
在这次修订之前
历经过1次修订、5次修正
本次修订在保持基本框架制度稳定的基础上
由之前的8章80条增加到8章101条
增加了19条、修改了75条
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不仅在保持文物保护基本框架制度稳定的基础上
修订和增加了新的制度规范
有力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更在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等方面
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修订明确了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
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增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体现了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新要求
同时
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新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
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
新增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
加大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
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馆藏文修复、复制、拓印的管理等
不仅如此
文中明确了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
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
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鼓励文物收藏单位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
充分体现文物
由人民创造、为人民享有、被人民传承的理念
文中还规定了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
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
增加了行政处罚类型
设定不同档次的处罚
大幅提高罚款额度
增强法律震慑力
筑牢文物“应保尽保”的法治屏障
以上视频、图片均由AI生成
光明网要闻采访部出品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制作:曾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