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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王一涵) 9月29日,中国气象局以“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支撑引领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副司长林吉东表示,按照有关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要求,气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气象部门“破四唯”成效。先后出台《气象人才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气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科研立项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团队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健全完善适应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二是完善评价指标,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立新标”。对业务服务单位参评人员评价重点关注其解决业务服务难题、推动业务服务发展、提升业务服务效益的能力和成效,不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对科研单位参评人员的评价,重点关注其围绕业务服务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在气象部门人才评价中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同时增加了体现个人主要业绩的典型案例等。
三是优化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适合气象人才发展的评审方式。近年来,在气象人才评价中采取双“AB”评审方式,收到良好效果。双“AB”评审实行四评委主审、四分组评议评审机制,所有参评人员都由4组评委对其评议。这种多人独立评审、多组评议讨论的方式,减少了评委主观判断的偶然性因素,保证了评审客观公正。在评审过程中,评委首先在认真审阅主审材料的基础上填写主审意见,给出分项评价和总体评价,评议小组、评议组、评委会还需要进行三轮评议,对每个参评人员进行充分地讨论,保证了评审工作科学高效。
四是坚持分类评价,充分体现人才评价导向作用。突出“干什么、评什么”的分类评价,在气象部门职称评审中分别组建研究系列和工程系列评委会。在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中,针对国家级单位和省级单位实行分组评价,对地市及以下基层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才从事气象相关与省级和国家级侧重点不一样的特点,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同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中国气象局已在全国气象部门的艰苦台站实行“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政策,有效解决基层台站“留人难”、基层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困难等问题,进一步稳定基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