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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登机,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出示残疾军人证,还核实了证件的真伪,值机的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他们内部已经在申请改进设备,以后只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证就可以识别相关身份,无须再出示残疾军人证了。”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与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回访,邀请伤残军人志愿者模拟从在线购票、值机到登机的全过程,核实属地确已常态化开展伤残军人身份查验工作。(8月12日《检察日报》)
根据有关规定,残疾军人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民航班机等交通工具时享受半价优惠。航空公司为了方便识别,会在登机牌上的旅客姓名后面标注“GM”,为了确保不出现“冒名顶替的人”,也会对残疾军人证等等进行检验核实。按说,这种做法也符合有关规定。
但是,却也着实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军人需要证明自己是残疾人。从情感和心理角度而言,任何有肢体缺陷的人,都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证明自己残疾了”。这倒不是说,他们都有自卑的心理,而是说,没有人想把自己的隐私公之于众。
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既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权益和福利,而又不需要“证明我残疾了”?针对这种尴尬的情况,当地的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介入,协调推进伤残军人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对伤残军人身份查验一次认证终身适用机制,采用了新的办法:即将残疾军人的信息录入到共享信息里,在购买优惠票据的时候,只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再索要“残疾军人证”了。这实际上是科学技术发展时代带来的利好。在数字时代,在智能时代,做到“一张身份证走天下”已经没有了任何障碍。
尊重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一变化背后,是对伤残军人群体的深切关怀与尊重。我们深知,每一位军人都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当他们因伤致残,回归社会时,我们有责任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取消专门的残疾军人证查验环节,正是这种关怀与尊重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减轻了伤残军人的心理负担,也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接纳。
其实,这种做法还需要扩大范围,比如从购买机票、车票,扩展到旅游等各种应用场景之中。比如,也不能止于残疾军人,还应该更大力度地陆续涵盖所有的伤残人士,让那些“索要残疾证”的寒冷现象不再出现。总之,数字时代,要向“用证件证明我是残疾证”说再见。(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