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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一个活动之前,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问了ChatGPT一个问题: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如何面对挑战?
ChatGPT给出了一串答案:法学教育具备特殊的学科特点,在面对人工智能的挑战时应有独特的考虑。第一,案例教学法,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来理解法律原则和应用。深层次人工智能可以快速地生成和分析大量案例,但如何确保案例的法律准确性和教育价值是一个挑战……
“这个答案对我有一定的启发性。”张文显也发现,ChatGPT的回答绝大部分内容是模棱两可的,大多停留在常识层面。但张文显认为人工智能还会快速迭代,势不可挡,“法学教育工作者应当热情拥抱人工智能技术,把它融入法学教育和研究体系之中”。
眼下AI已至,带着强大的“智能大脑”,用惊人的速度成长,席卷人才链、信息链、产业链,带来了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人工智能的浪潮早已汹涌澎湃,冲击着传统的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此前,教育部等多部门在发布《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以产业行业人工智能应用为导向,拓展核心技术和创新方法,实现人工智能对相关学科的赋能改造,形成“人工智能+X”的复合发展新模式。
学科变革的探讨已在路上。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世界法学家论坛”上,120余位国内外的法学家齐聚一堂。他们在思考如何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共商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应对之策。
当律师用上AI“智慧大脑”
曾担任过律师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德列阿·卡里奇,正见证着律师办公环境的改变。
安德列阿·卡里奇的办公室曾是接待客户最多的地方,如今通过视频电话就可以沟通客户。过去,他需要穿着法袍站在法官面前听证,如今随着数字签名、在线提交等方式出现,通过视频就可以与法官进行听证环节。
“人工智能技术给法庭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安德列阿·卡里奇发现,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快速找到案例和法律条文,“是时候了,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新时代律师如何展开工作”。
“没有人能够拒绝AI时代的到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拥抱它。”北京市某律所负责人梅向荣提到,当人工智能大模型来临时,律师的客户来源渠道和群体特征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如今律所正和企业合作制作AI法律大模型,逐步替代基础性、重复性的律师工作。在梅向荣看来,伴随着信息传播、咨询服务以及开庭流程的智能化变革,人工智能的应用将给律师带来新维度的能力要求。“相应地,法学人才的培养也需要从另一个维度去转变。”他说。
“未来,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律师,但使用人工智能的律师将取代不会用人工智能的律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教授哈米什·斯图尔德提出了这个观点。在现场,哈米什·斯图尔德展示了同事的著作。这本书描绘了人工智能和律师的未来,即人工智能和计算技术将实时协助解决绝大部分的法律问题。在那一天,公众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确切知道法律权利和义务内容。“这很令人兴奋,也有点可怕。”
当人工智能技术不断“生长”,执法和司法越来越科学化、智能化,法理也融入了更多的科技伦理和科技公序良俗。“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必须与智能法治相适应,实施智能化的法学教育。”张文显说。
法学教育如何用AI“进化”
在巴西FGV基金里约热内卢法学院,学生们必须学会两门课程,一门是Python编程课,另一门是数据科学课程。副院长蒂亚戈·伯蒂诺解释,学生需要学会如何利用大数据来写诉状,还需要学习如何让法庭里的人工智能软件可以读懂自己所写的诉状。
因为在巴西,一款机器人软件已经成为“法官助理”。它可以阅读、分析案件,快速测算该案件与最高法院已判案件的相似度。通过材料比对,“法官助理”可以将与最高法院处理过的相似案件筛选出来,另将有特殊情况的案件移交给法官进行审理。
蒂亚戈·伯蒂诺认为,法学教育的课程需要适当调整以应对法院的改变。部分巴西学校正尝试设计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课程,协助学生在法律工作中运用好人工智能等工具。
在巴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丹妮尔·布尔西尔观察到法学院开始用起了AI工具,如设计人工智能交互界面软件。借助该软件,学生可以分析劳动人员及其争议行为数据,自动生成用户画像,从而根据数据结果及综合分析去预估争议结果。此外,部分学校设计的人工智能系统还可以模拟法官的思考路径,协助学生去理解法庭规则,以便进行类比推理等专业训练。
在丹妮尔·布尔西尔看来,当法律条文和案例越来越多,在处理浩如烟海的文本时,人工智能可以成为律师的助手。“未来,我们要培养新一代的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将既懂人工智能,又懂法律知识。”
“学生需要掌握两个核心能力,一方面是使用AI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交流和共情的能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也有类似的看法,但他强调,有高超沟通能力和判断决策能力的律师仍然是稀缺的人才。
在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技术逐步引入到本科课程之中。其中“法治信息管理”本科专业结合了计算机科学和法学两类课程,待学生毕业后可获工学和法学两个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数据法治研究院,研究数字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
“数据及其运用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均产生巨大的影响,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需要在学理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说。
但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院长沃克尔·罗本注意到,鉴于人工智能在语言生成方面的出色表现,学校需要了解学生在多大程度上使用了人工智能,以便保证法学生的专业知识足够扎实、法律综合能力素质过硬。
“未来,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相关法规会更具挑战性。”沃克尔·罗本说。
法学教育面临AI“进化”的风险
在澳大利亚某所大学的法学院,曾有一半教职员工反对大量使用ChatGPT,甚至部分大学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和工作组研究如何使用和监管AI。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院长西蒙·布朗尼特分享了一个有关AI风险的故事:澳大利亚曾经推出一个智能系统用来追回多支付的福利金。但经过3年多的调查后发现,该系统算法所用债务公式有误,而公民已经成为这场算法错误的受害者。
“我们处在一个技术的过渡期。”在西蒙·布朗尼特看来,我们不能摧毁技术,只能学会如何与之共处。针对人们担心的技术透明性不足的问题,西蒙·布朗尼特强调,如何在法律层面规范技术使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重要命题。
作为一名曾经的侵权法律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詹姆斯·斯贝达也有类似的发现。“算法并不完美。”詹姆斯·斯贝达在查询诉讼案件中了解到,由于算法技术的错误表述引发了不少纠纷,其中涉及了诽谤罪、就业歧视侵权等相关的问题。
“但算法本身不能被起诉。”詹姆斯·斯贝达认为,随着自动驾驶汽车、自动化招聘甚至自动化手术的发展,因人工智能技术设计问题产生了侵权行为,追责会变得更加复杂。
詹姆斯·斯贝达呼吁,需要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侵权等相关制度和法律条文。从教育角度来看,法学院有义务让学生了解到人工智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他建议法学院要及时更新教学材料,替换陈旧案例,让学生接触人工智能相关的新案件,提高法学生的判断力。
从法律条文的制定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发现,目前法律条文只是单方面关注算法、算力、平台等单一要素,没有宏观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复杂系统运转。梅夏英认为,要加快对数字化课题的法律研究,加快对网络侵权、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
以国际贸易法为例,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伍人英认为,自1994年WTO协议签署时,贸易分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三大类。“人工智能发展使三者界限变得模糊了,法律规则也需要进一步厘定清楚。”伍人英认为,法学教育也需要根据新情况进行转变。
“这要求我们商定、实施和维护全球规则。”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首任主席、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全球事务杰出教授詹姆斯·巴克斯提到,针对人工智能和其他新技术的控制,为建立和维护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世界,需要通过国际法和国际法治服务于地球和世界各地的人民。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平井光贵建议,还要促进教育界和业界的相关合作,研究先进技术的法律和道德问题,促进相关学说的建立。
近日,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部分学生利用其撰写论文应对考试的新闻频出。“这需要教育工作者未雨绸缪,做出应对。”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建议,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兴起对学术规范和教育秩序提出了挑战,需要教育立法和学术界共同探讨新治理方案。
AI已来,未来已至,技术的齿轮还在极速转动。在世界法学家论坛期间,全模态人工智能GPT-4o已向全球发布,国内外法学家们感受到法学教育跟随AI“进化”的紧迫性。正如与会者所说:“人工智能的脚步无法逆转,法学教育需要加快脚步,把握时代脉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