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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产业联盟、基金会、新型智库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数字经济发展活动。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依托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探索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标杆示范区。
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提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制造、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等具有公益属性的创新基础设施。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提出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先进计算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工业互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未来产业等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大模型算法研发创新,打造服务机器人、智能工程机械、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产品,开展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及案例遴选,加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