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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是指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和支撑的环境总和,包括生产要素、数字基础设施、供给环境和需求环境等。其内涵从企业主体营商环境延伸到经济发展大环境,是一个复杂系统。在宏观层面,除传统要素之外,需投入更多新要素,如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等;在中观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涌现,使政府面临的政策及监管议题不断更新;在微观层面,与传统企业相比,数字企业的生命周期和经营成本也已发生巨大变化。
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环境。202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期待同各方一道营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2023年8月,李强总理在主持国务院第三次专题学习中指出,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对于塑造我国数字经济优势、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数字经济供给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数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我国是近年来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数字经济企业活力不断提升。二是数字经济顶层设计更加完备。《“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顶层设计陆续发布实施,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三是数字经济企业政策优惠力度加大。专项政策向数字经济倾斜,鼓励企业加大数字研发投入、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等。四是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施行,围绕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部门规章先后出台,进一步明确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
数字经济需求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2013—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达6.14%,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全民数字素养不断提升。根据工信部数据,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5.6%,人均拥有智能手机数量超1部,数字技术带来普惠的生产生活便利。三是数字消费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过去5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5.8%提高到27.2%。央行数据显示,我国移动支付普及率已达86%,居世界领先水平。四是数字经济新模式被广泛接受。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智慧停车、无人驾驶出租车等新型数字化出行服务,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被广泛接受。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速。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3年10月末,5G基站总数达321.5万个,全球占比超60%,全国110个城市建成千兆城市。2013—2023年,全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总数达到26个,遍布25个省区市,四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流量与客户数量均不断攀升,网络架构进一步优化。二是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步伐。“东数西算”工程进一步深入实施,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基本构建。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国存储能力总规模超过1000EB,算力总规模达到180百亿亿次/秒(EFLOPS),位居全球第二。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进程报告(2023)》数据,2022年我国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为1.49,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PUE为1.39,中小型数据中心平均PUE为1.80,能效进一步提升。
数字经济要素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非新无以为进,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领域,我国已跻身全球创新第一梯队;信息领域研究前沿核心论文份额和施引论文被引频次份额位居世界第二,计算机科学论文被引次数持续位列世界第一;5G技术、产业、网络、应用全面领先,相关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首位。二是企业研发主体地位不断强化。根据科技部数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3.9万家增长至2022年的4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4万家,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四分之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企业参加或牵头的占比已接近80%,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创新主力军。三是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初步建立,数据供给、流通和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升,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价值释放取得新突破。
区域优化路径各有特色
由于我国不同区域在要素禀赋、发展程度、供需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差异,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路径也存在较大差异。基于大量的区域优化路径案例研究,并参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体系,笔者总结出四条优化路径,分别为“综合环境优化路径”“软环境优化路径”“硬环境优化路径”“新要素环境优化路径”。
“综合环境优化路径”是指在供给环境、需求环境、数字基础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具有综合优势,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软环境优化路径”是指城市在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供需环境具有显著优势,与当地经济基础和开放程度息息相关,典型城市如杭州、成都、重庆、浙江宁波等。“硬环境优化路径”是指城市在为数字经济发展建设的网络、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环境具有显著优势,与国家重大政策红利,当地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能源消纳等密切相关,典型城市如贵阳、呼和浩特、兰州、银川等。“新要素环境优化路径”是指城市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数据、技术和人力三个关键要素上具有显著优势,与当地教育水平和文化底蕴密不可分,典型城市如南京、天津、武汉、西安等。
建议我国不同区域在选择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路径时,一是对标领先地区,参考具备相似发展环境特点的领先城市,坚持“向先进看齐、以典型为范”的原则,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对标行动;二是找准地区定位,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特色优化路径;三是加强政府引导、组织领导,完善“评价与优化对齐”的制度保障,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试点示范城市”,激发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从而保障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者:白茹梦 高宁广,单位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