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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随着法槌的敲击,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法庭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如期开庭。
原告李某是四川巴中人,现居重庆市江北区。被告胡某重庆大足人,现居广东省深圳市。当事双方因路途遥远,以及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
法官提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过书记员调试设备、电话告知如何正确使用“云上法庭”等,该起离婚纠纷案如期进行了线上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线上进行签字确认。
“我们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线上开庭和调解,高质、高效办结案件,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利民。”三驱法庭庭长曾相强表示。
当天,三驱法庭还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双方均未在大足,无法线下到庭。庭审过程中,“云上法庭”设备信号稳定,画面清晰,庭审程序平稳顺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大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肖川介绍,该院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推行“云立案”“云审判”“云执行”,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提供全天时、跨地域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统计,2022年1月至今,大足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完成网上立案6670件,通过“云上法庭”审理案件3315件。在执行环节中,仅网络司法拍卖物品就达4100件次,成交额达6200万元,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张玮、龚文韬)